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吴壬华、何兴泰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
时间: 2025-12-14 22:05:30
作者: 米兰平台app体育
2023年4月26日,你公司发表《2022年度成绩预告批改公告》,对2022年成绩预告进行大幅批改。
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揭露发表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,下同)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则。吴壬华作为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,何兴泰作为公司首席财政官,对以上问题负有首要职责。依据《上市公司信息揭露发表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、第五十二条的规则,我局决议对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吴壬华、何兴泰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。
如对本监管办法不服,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,也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管办法不中止履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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